上证公告〔2025〕7号
经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上海证券交易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做市商业务指引》,同意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对上证50ETF期权、沪深300ETF期权、中证500ETF期权、华夏科创50ETF期权及易方达科创50ETF期权提供做市服务。自2025年3月3日起,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不再为上证50ETF期权、沪深300ETF期权、中证500ETF期权、华夏科创50ETF期权及易方达科创50ETF期权提供做市服务。
特此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