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进一步完善融券偿还相关规则 融券偿还相关规则
2015年8月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第十五条进行了修订,明确规定投资者融券卖出后,自次一交易日起方可通过直接还券或买券还券的方式向证券公司偿还融入证券。上述规则的修改,是为了进一步加强融资融券业务的风险管理,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完善融券业务交易规则,防止部分投资者利用融券业务变相进行日内回转交易,加大股票价格异常波动。上述规则修改完善后,有助于进一步维护市场稳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