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函〔2016〕1563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满足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以下简称报价回购业务)发展需要,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决定在报价回购业务中新增21天期等四个交易品种。四个新增交易品种自2016年8月15日起开始交易,具体交易品种及对应证券代码如下表。
期限品种 | 证券代码 |
21天期 | 205021 |
210天期 | 205210 |
245天期 | 205245 |
301天期 | 205301 |
请各会员单位及时做好相关业务技术准备,控制业务风险,有序开展报价回购业务。新增交易品种业务实施过程中如出现问题,各会员单位应及时报告本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本所指定联系部门为交易管理部。联系人:王嘉琦;电话:021-68820356;传真:021-68809609。
特此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一六年八月十日